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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汾县政务大厅集中整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8-07-14来源: 襄汾县人民政府


襄政办发〔2018〕37号

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襄汾县政务大厅集中整改

行动方案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部门:

《襄汾县政务大厅集中整改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襄汾县政务大厅集中整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推动我县营商环境持续显著改善。按照省、市在各级政务大厅集中整改的工作部署和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各级政务大厅集中整改行动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53号)要求,县政府决定自2018年7月开始,在政务大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改,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期间提出的“六个一”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紧紧围绕我县政务大厅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抓好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推进一网通办”、推行“3545”、疏解群众办事堵点、梳理和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提升政务服务管理水平等六项专项行动为突破口,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快营造“六最”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构建富裕襄汾、文化襄汾、法治襄汾、绿色襄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整改内容及专项行动

本次整改重点围绕我县政务大厅主要存在的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政务服务基础性改革方面。存在的政务大厅办公面积不足和硬件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互联网+政务服务”市县平台对接缓慢,政务服务信息共享严重滞后,网上办事能力低,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都没有充分发挥集中、高效办事作用的问题。二是政务服务便民化改革方面。存在的便民设施不到位、不能用、不好用的问题;办事指南不统一、不明确、不清晰的问题;政务服务标准不统一、事项不一致、流程不优化、环节不精简,群众办事排队时间长、等待时间长、办结时间长的问题。三是政务服务窗口管理方面。存在的部分进驻窗口单位对窗口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分管领导周五到政务大厅值班坚持不好,选派窗口人员不到位或选派非正式人员、政策业务不熟的人员到窗口,没有将政务大厅每月提供的窗口人员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评模选优、职务和工资晋升等重要依据;部分窗口人员工作纪律差,不严格遵守大厅日常管理制度,上下班迟到早退,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频繁请假私下轮岗,上班时间睡觉、串岗、脱岗、带小孩、吃零食、扎堆聊天、网上购物、看电影、听音乐、玩游戏、玩手机等,不服从政务大厅的整体安排部分窗口人员服务态度差,对待群众不热情、不主动、语气生硬、表情冷漠、态度傲慢;部分窗口人员业务水平差,不注重业务知识学习,有时解答不了办事群众的问题,难以胜任窗口工作需要;甚至存在乱收费、“暗收费”、“灰色”中介、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结合我县实际,此次集中整改工作要突出抓好六项专项行动。

(一)突出抓好落实“两集中、两到位”专项行动。各部门要对照楼阳生省长提出的“中心之外无审批”的原则,坚持“真集中、真到位”,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能进必进”,并充分授权的要求,对照已经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认真开展一次“两集中、两到位”回头看,逐项排查、逐项检点,对应进未进、明进暗不进、进而不授权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公开曝光、通报批评,形成有效震慑,着力解决政务大厅“两张皮”“两头跑”“收发室”“体外循环”等“假进”“虚进”甚至“不进”的问题,实现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县编办要尽快调整各涉单位审批职能,成立审批股。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再保留政府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通过“两集中、两到位”整改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好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不集中”“来回跑”“跑断腿”的问题。

(二)突出抓好推进“一网通办”专项行动。近期,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要求2018年底前,市、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有条件的市、县80%以上审批事项要实现网上能办。我县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互联网+政务服务”统一纳入“智慧襄汾”建设,目前正在招投标。下一步,各相关部门要压实任务,倒排工期、倒逼进度,下大力气解决好“一网通办”的问题。一要解决好“外网通”的问题。政务大厅要按照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推动县级政务大厅(平台)与本级电子政务外网对接的通知》要求,明确责任,主动对接,确保尽快完成县级政务大厅(平台)接入本级电子政务外网工作。电子政务外网已经延伸至村级,要加快推进代办点延伸至村级。二要解决好“平台通”的问题。政务大厅要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省市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8〕36号)和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市县两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统分建设任务分解的通知》(临行审发〔2017〕45号)要求,推动初步建成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互动交流、效能监察等功能于一体,市县标准统一,多级联动,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三要解决好“数据通”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快推进市县两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和对接工作。8月底前,充分利用各级政务服务共享数据和网络核验等手段,确保教育身份证明类、商事服务类、社保低保类、就业创业类、居住户籍类所涉及的群众办事堵点全面疏解,力争实现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材料免提交,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同时,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对接机制,确保网上各类政务信息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四要解决好“应用通”的问题。县编办要按照“三级四同”要求,加快完成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事项全要素梳理,做到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事项名称、编码、类型、法律依据相同,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并全部纳入全省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为实现全省“一网通办”打下坚实基础。

(三)突出抓好“3545”专项行动。省、市将从开办企业、不动产登记、工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群众最关注、最期盼的领域入手,全面推行“3545”专项行动,即: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权证5个工作日内办结、工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5个工作日内办结。我县要按照省、市要求进行落实,主要任务是:9月底前,县工商和质监局等部门实现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办理事项;10月底前,国土、住建、税务等部门实行“一窗受理、联合办理”,确保5个工作日内完成房产类不动产交易登记相关事项;12月底前,县住建局等部门确保45个工作日内完成从立项到施工许可的审批过程。年内力争全县所有审批事项的办理环节、前置材料等平均压缩50%,努力向全市范围内审批最少、流程最优目标迈进。各部门要抓住“3545”专项行动的契机,对所有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流程重塑和环节优化,让“六最”营商环境切实在各地生根结果。

(四)突出抓好群众办事堵点疏解专项行动。主要抓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增加便民设施。县政务大厅要立足实际,尽快配齐配足查询机、叫号机、复印机、打印机、自助服务机以及座椅、热水器等便民设施,并安排专人定期维护保养,专人指导帮办,确保便民设施能用够用、好用会用。要设立咨询引导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拔思想政治素质高、语言表达能力强、业务素质精湛的工作人员,担任政务大厅的咨询引导员,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引导、接待、服务等工作。二是完善办事指南。各部门要对大厅办事指南进行整合优化,按照“一个大厅一本指南、一个事项一次告知”的要求,着力解决办事指南覆盖不全、内容笼统、更新不及时、群众看不懂等突出问题。要聚焦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制定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次申请。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告知”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让办事群众第一时间拿到“一次性告知单”,尽最大努力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三是优化办事窗口。按照让群众“办好一件事”“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对“办好一件事”所涉的关联窗口进行优化设置,能整合的必须整合,能优化的必须优化。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事实际,分类设置综合窗口,加快推进“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四是规范中介服务。要下大力气清理整顿各类中介机构,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强化中介服务监管,全面开展中介服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中介服务“红黑名单”制度,坚决查处“灰色”中介、“黄牛”中介等不法行为。坚决制止对取消、减免、停征的收费仍然收取或变相收取的行为,坚决查处借助行政强制提供服务、捆绑收费行为。五是消减证明材料。要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中明确的“六个一律”要求,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

(五)突出抓好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和编制工作专项行动。各部门要把梳理和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工作作为这次集中整改的重要推手,明确公共服务职能、优化服务、完善机制,全面开展梳理和编制工作。一是全面摸底梳理。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面梳理和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31号)要求,公共服务事项内容要按照八个服务类型和“19+X”个主题进行分类;依法承担和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或单位要全部纳入梳理范围;要坚持“谁提供、谁负责”原则,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对本部门实施或主管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梳理,形成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二是优化运行流程。公共服务事项要按照规范运行和便民高效的原则,着力减少内部运转环节,规范自由裁量空间。三是加强动态管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布后,因法律法规、规章修改需要调整事项,机构改革后部门撤并需要调整行使主体,管理任务变化需要调整事项运行流程等情况,要及时调整和完善,按程序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四是强化运行监督。要加强和完善对部门公共服务事项运行的监督,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办事承诺、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

(六)突出抓好政务服务管理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各部门要把提升政务服务管理水平作为这次集中整改的重要抓手,大力开展政务服务管理水平提升月活动,建立健全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汾县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政办发〔2017〕84号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一是完善政务服务考核评价机制。要结合国家和省、市的新部署、新要求,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推进的时间节点,进一步优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指标,加大重点任务、民意测评的考核权重,让办事企业和群众对窗口服务进行打分评价,并作为考核窗口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健全过程控制制度。要用足用好电子监察、视频监控、预警提醒等电子监督手段,结合现场值守、现场监督、现场受理等有效形式,形成全过程、全方位线上线下有效监督。要提升完善各级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功能,开设移动APP、手机客户端等多媒体接入方式,让咨询投诉举报更便捷、更高效,倒逼服务窗口落实政务服务承诺,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严格落实监督管理问责制度。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大力开展窗口工作人员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坚决杜绝纪律松弛、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态度冷淡、方法简单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对窗口人员、窗口单位负责人严肃问责,坚决查处。

三、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改阶段(7月份),重点是自查自纠、排查问题、逐项销号。各部门要召开动员会议,对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思想发动;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引导大家积极参与集中整改,明确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整改重点和具体要求。7月31日前,各部门对照《方案》的措施要求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政务服务窗口工作实际自查自纠,并将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认真查找和整改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查找准确,整改到位。

(二)巩固提升阶段(8月份),重点是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形成特色。2018年8月5日前,对照方案中提出的具体要求,对照查找出的问题,开展整改“回头看”,将集中整改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在工作中检验和巩固整改成效,8月15日前将《方案》提出的各项措施要求认真落实到位,同时要针对性地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三)评估考核阶段(9月份),重点是综合评估、考核验收、排名通报。县集中整改工作督察组将对政务大厅各窗口单位进行不定期量化评估,9月10日前完成集中整改考核验收工作,对全县政务服务工作进行排名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责任。县直相关部门承担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把整改工作作为近期重点任务,统筹安排好整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点保障好整改工作所需的“人、财、物”。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迅速动员部署整改工作,分解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量化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标准,公开整改时间,挂图作战、逐项交账,确保按时圆满完成整改任务。

(二)强化督查。为确保本次集中整改取得实效,成立县政务大厅集中整改工作督察组,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对集中整改行动进行督查,县政务大厅管理中心作为监管主体,负责指导全县整改工作。各部门要在自查自纠、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尽快梳理形成整改清单,于7月31日前报送县政务大厅管理中心三层综合科(联系人:苗媛,电话:3626095,手机:15035771945,邮箱:xfzwdt@163.com),整改事项纳入县政府“13710”信息化督办系统全程督办。县政府督查室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适时对相关部门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明察暗访,重点督查国务院暗访发现的8类问题和我省发现的15个具体问题整改情况,督查市、县政府安排的各项整改任务的责任落实情况、任务分解情况、工作进展情况,督查情况将上报县政府,并对县直相关部门整改工作进行分类排队通报。

(三)严格问责。对整改工作和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推进力度大、工作进展快的,及时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推诿扯皮、消极应付、拖着不办的,移交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组,严肃追究责任。各部门要以“市场主体、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确保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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