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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政办发〔2017〕34号
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襄汾县县城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襄汾县县城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
襄汾县县城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切实做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襄汾县县城区域声环境质量,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按照《襄汾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特制定本区划。
一、区划原则
(一)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改善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二)以县城总体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近期规划和县城规划用地现状的主导功能确定声环境质量功能区。
(三)有利于县城规划的实施和县城改造。
(四)便于县城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五)坚持以宏观控制为主,宜粗不宜细,宜大不宜小。
二、制定依据
(一)《襄汾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
(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
三、划分范围
区划范围包括河东、河西2个片区。河东片区东至柴村、北寨,南至南寨,西至汾河,北至沟儿里、新庄;河西片区东至汾河,南至柴寺村,西至陈郭村,北至刘村,东北至汾河。
四、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这次划分主要有三类区域,分别为1类区、2类区和4类区(分为4a类和4b类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五、声环境功能区划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未划定0类标准适用区,共划分了3类声环境功能区
(一)1类标准适用区
1类声环境功能区域包括:1-Ⅰ河西新城东北文教居住片区、1-II河西新城西居住片区、1-III河西新城南居住片区、1-Ⅳ河东老城居住片区,总面积8.83km2。
1-Ⅰ河西新城东北文教居住片区:位于河西新城的东北部,横四街—振兴路东北区域,规划用地类型主要为绿地、居民住宅、行政办公、教育科研等用地,区域面积2.47km2。
1-II河西新城西居住片区:位于河西新城的西部,兴农路以西区域,规划用地类型主要为居民住宅用地,区域面积2.89 km2。
1-III河西新城南居住片区:位于河西新城的南部,河西路以南区域,规划用地类型主要为居民住宅用地,区域面积1.21 km2。
1-Ⅳ河东老城居住片区:位于河东老城的东南部,新建路以东、龙山路以南区域,规划用地类型主要为绿地、居民住宅用地,区域面积2.26km2。
(二)2类标准适用区
2类声环境功能区域包括:2-Ⅰ新城商业文化集中区、2-II河东老城商业文化集中区,总面积2.17km2。
2-Ⅰ新城商业文化集中区:位于河西新城的中部,兴农路—振兴路、横四街—河西路中间区域,用地类型主要为行政办公、商业服务设施等用地,区域面积0.76km2。
2- II河东老城商业文化集中区:位于河东老城的西部,新建路以东、龙山路以北的区域,用地类型主要为居住、行政办公、商业服务设施等用地混杂区,区域面积1.41km2。
(三)4类标准适用区
4a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襄汾县城区主干道、次干道:龙山路(霍侯一级路)、丁陶大道(兴农北路)、纵四路、襄台路、光大路(北大街)、桥西路(河西路、南大街、文卫路)。次干道:平安大道、振兴路、新建路、车站路、府前路、迎宾路、丁村路。共13条道路,若道路两侧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50米;若道路两侧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30米;
4b类声环境功能区域:穿越襄汾县城区的南同蒲铁路,若铁路两侧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50米;若铁路两侧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30米。
六、执行的环境噪声标准
以上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限值如下: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单位dB(A)
昼 间 | 夜 间 | ||
0类 | 50 | 40 | |
1类 | 55 | 45 | |
2类 | 60 | 50 | |
4类 | 4a类 | 70 | 55 |
4b类 | 70 | 60 |
七、其他
本区划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政府法制办,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2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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