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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近期拟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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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近期拟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襄汾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近期拟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汾河干流襄汾县下游段综合治理项目(含县城段)》已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出具批复意见。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3年月4日3日至4月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王跃宾        联系电话:0357-3680016

通讯地址:襄汾县龙山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041500

项目名称

汾河干流襄汾县下游段综合治理项目(含县城段)

建设地点

汾河干流襄汾县永固治理段位于襄汾县境内的汾河上,起点位于襄汾县南贾镇万王村(汾城河入汾口),终点位于新绛县界(河道右岸)。

汾河干流襄汾县城段治理位于襄汾县境内的汾河上,起点位于襄汾县县城汾河1#橡胶坝,终点位于县城汾河2#橡胶坝。

建设单位

襄汾县水利局

环评机构

山西德泽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16076.71万元,环境保护投资150万元。本项目长度13.7km,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属于新建工程,工程作业范围仅限在河道治导线范围内。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临时工程和环保工程。其中主体工程包括汾河干流襄汾县下游永固段的堤防加固改造工程、滩槽整治工程、穿堤建筑物工程、支流入河口治理工程等和汾河干流襄汾县城段的堤防加高改造工程和支流入河口治理工程等;公用工程主要包括供水、供电和供暖等;临时工程主要包括施工营地和施工道路等;环保工程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陆生生态,临时施工场地尽量选择荒地或植被发育较差的地带;减少对林地及耕地的占用,减少临时占地对植被的破坏;其它临时用地在工程结束后采取平整、绿化等恢复措施,减少施工期对植被的影响。当施工结束后,对于占用的临时用地,用清除的带有植物根系的表层土覆盖于开挖的表面,然后平整处理,对扰动区域进行拆除、清理、平整,播撒草籽,自然恢复植被。在施工中尽可能避免对两栖爬行类动物生境的占用,对于不可避免要占用其生境的,发现休眠的两栖类动物时,要及时移入相似环境中,用土掩埋。工程施工期间会对分布于汾河生境的鸟类,特别是冬候鸟产生惊扰影响,而且工程建设可能影响鸟类觅食。应合理安排施工强度,尽量选用低噪设备。根据项目区内各类陆生动物栖息繁殖习性,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开主要保护对象繁殖期。

施工时前应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在工程涉及敏感区段设立警示标志,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宣传动植物保护法规,严禁随意扩大施工范围。

2、水生生态,加大对施工人员的宣传与教育,增强和提高其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合理安排施工前期规划工作,加强施工人员的卫生管理,防止鱼类生境污染;合理安排施工组织、施工机械,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操作。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对强噪声源安装控噪装置,减小噪声对鱼类的影响,同时控制施工运输过程中交通噪声对鱼类的影响,在施工区内,禁止施工车辆大声鸣笛;施工期间,严禁将施工废弃物在河滩内随意堆放,不得对河滩植被和土壤造成污染。严禁施工人员进行非法捕捞作业或下河捕鱼、垂钓等活动。加强施工管理,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批准后设计中有关规定执行,确保环保投资和环保措施的贯彻落实。工程施工产生弃渣及建筑垃圾,应及时送至水泥稳定碎石生产企业作为原料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倾倒在水体中。进一步提升汾河的水生生态系统平衡,起到控制外源性营养物的输入,避免整治河段出现水体富营养化。加强施工期环境监测和监理。

3、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清淤臭气、机械尾气、 施工扬尘。治理措施:淤泥晾晒时间为2 天,交错时间堆放,晾晒后(晾干至水分为20%)及时由运泥车拉走作为堤防改造工程的建设原料综合利用。建议施工单位选用先进设备和优质燃油或者选用以电能为能源的机械设备,以减少燃油废气对周围大气的影响。同时应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尽量减少施工过程因设备故障而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要求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措施,临时表土堆场表土采取篷布覆盖、喷淋等100%苫盖的抑尘措施;据施工区的设置,在每个施工区场地出入口处需设置洗车平台,配备车轮洗刷设备,施工车辆在离开施工场地时应进行车轮车体的冲洗,避免车辆带泥进入外运道路;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运送土石方的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装置,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洒落;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线路与时间,尽量避免在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区行驶;来往于各施工场地卡车上的多尘物料用帆布覆盖,且离开装卸场前先将车辆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对运输过程中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扬尘。

4、废水有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治理措施:施工设备和施工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尽量减少建筑施工机械设备与水体的直接接触;对废弃的用油应妥善处置;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施工机械在施工中燃料用油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施工废水回用,施工营地设移动式环保型生态厕所,污水用吸污车运输至襄汾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5、施工期噪声主要有施工场地噪声和材料运输的交通噪声。治理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振动大的设备使用减振基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交通噪声控制措施采取加强施工管理及环保宣传教育、工程材料运输车辆在经过道路沿线的敏感点时,不得鸣笛、减速行驶、加强道路的养护和车辆的维护保养,降低噪声源、公路沿线加强行道树种植与养护,禁止在夜间施工。

6、固废污染为建筑、淤泥及生活垃圾。治理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能长期堆存,做到日产日清,车辆用毡布遮盖,防止沿途散落。淤泥及时进行晾晒固结,随后作为堤防改造工程的建设原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

1、陆生生态,通过制定保护管理规定等方式,对河流生态系统进行严格保护,保护其结构的完整性,维护其生态功能的有效发挥。

以生态工程措施为主导,采取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模式进行水岸生态系统的营造;物种选择以乡土物种为主,严格限制外来物种的引入,确保生态安全。

尽量采用生态防治的办法,保护鸟类、两栖类、爬行类及昆虫等各种动物。

2、水生生态,加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管理。加强农业面源及周边绿化植被的管理。生物性措施。采用本地水生植物种植,这些植物生长过程中吸收了大量的氮、磷等营养物质, 然后将其收割而被运移出水生生态系统以后,大量的营养物质也随之从水体中输出。

积极开展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通过定期打捞和清理进入汾河的污染,来提高水体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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