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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近期拟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202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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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近期拟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襄汾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近期拟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襄汾县汾河干流生态项目(县界至柴寺村段)变更》已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出具批复意见。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2年月11日4日至11月1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王跃宾        联系电话:0357-3680016

通讯地址:襄汾县龙山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041500

项目名称

襄汾县尧都县分界线至襄汾县新城镇柴寺村东

建设地点

襄汾县尧都县分界线至襄汾县新城镇柴寺村东

建设单位

襄汾县水利局

环评机构

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32986.34万元,环境保护投资300万元。本项目长度3.17km,工程建设内容:①河道整治工程。包括河道清淤、堤内滩槽整治、堤防改造、改1座橡胶坝为液压坝。②堤顶路改造工程,三官峪入汾口桥进行拆除重建。③桥梁工程。包括新建跨汾河大桥1座,新建人行景观桥1座。④生态景观绿化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清淤臭气、机械尾气、运输扬尘。治理措施:建议在淤泥晾晒场采取设置围挡、定期喷洒除臭液、淤泥减少堆放时间、尽快运走等措施,将其影响降至最低;建议施工单位选用先进设备和优质燃油或者选用以电能为能源的机械设备,以减少燃油废气对周围大气的影响。同时应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尽量减少施工过程因设备故障而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实施建筑施工全过程控制:确保建筑施工扬尘达到“6个100%”,即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2、工程涉及的废水有泥浆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治理措施:产生的泥浆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绿化、道路洒水,不得排放至汾河,不会造成汾河水体水质的恶化;每个施工营地及弃土场机械车辆停放场分别设置“沉淀池+隔油池”,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沉淀隔油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沉淀池和隔油池做好防渗,施工完毕后恢复原貌。每个施工营地设置1座移动式环保型生态厕所,集中收集的生活污水用吸污车运输至襄汾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各个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车辆清洗废水经洗车平台配套的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于清洗车辆,不外排,沉淀池定期清理,场地不得积泥积水。

3、施工期噪声主要有来自施工机械和车辆等产生的噪声污染。治理措施:施工机械噪声控制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振动大的设备使用减振基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交通噪声控制措施采取加强施工管理及环保宣传教育、工程材料运输车辆在经过道路沿线的敏感点时,不得鸣笛、减速行驶、加强道路的养护和车辆的维护保养,降低噪声源、公路沿线加强行道树种植与养护,从传播途径上控制交通噪声影响。

4、固废污染为淤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治理措施:产生的淤泥经过3~5天晾晒后主要用于堤防工程培厚、生态岛的建设;多余的淤泥及永久、临时工程拆除料共70.15万m3送弃土场填埋,弃渣主要为土方,土石比例约7:1。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对于建筑垃圾中的废木料、钢筋头、废包装纸、废塑料和报废机械可回收外卖废品收集站处理,剩余建筑垃圾全部送至城建局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废弃沥青路面由沥青混凝土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在此基础上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施工营地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

运营期

园内尽量采用生态防治的办法,保护鸟类、两栖类、爬行类及昆虫等各种动物;在引进物种时,尽量使用本土物种;严格控制汾河襄汾段周边及区内污染源;汾河两岸景观区生活污水经城市污水管网送县城污水处理站处理,严禁直接排入汾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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