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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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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一)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历史

襄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襄汾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于2019年3月13日挂牌成立,由原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组成,同时整合了教科局的知识产权职能,物价中心的价格监管职能,盐业公司的食盐销售质量安全日常监管职能和县粮食流通事务中心的行政执法职能等,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知识产权、标准计量、价格监督等相关业务职能,承担襄汾县标准化和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的职责,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四大安全”监管工作。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得的成就、获得的荣誉

(1)成就

1、襄汾县市场监管局承担全县重点领域4000余家市场主体监管工作,其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351家。食品生产企业57家,小作坊98家,食品销售许可1404,食品销售备案687户,农贸综合批发市场1家,餐饮服务单位1104家。药品零售企业155药品使用单位416家,其中县级医疗机构5家,乡镇卫生院(含分院)18家,村卫生室372家,民营医院(含牙科)21家。疫苗接种点2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含二类、三类兼营企业)76家。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58家,特种设备安装单位1家。共有各类特种设备(不含压力管道和气瓶)3305台,其中锅炉60台、起重机械355台、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155台、压力容器1900台、电梯833台,大型游乐设施2台。另有压力管道829.3539千米,各类登记在册气瓶13546只。共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20家,其中危化产品7家,危化包装物1家,食品相关产品4家,钢筋水泥7家、化肥1家。

2、市场监管局12315“五线合一” 工作效能实现再提升 。从2020年1月1日起,山西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统一使用全国12315平台接收、转(督)办、处置和反馈投诉举报案件,12365(原质量监管)、12331(原食药监管)、12358(原价格监督)、12330(知识产权保护)四条热线全部停用,只保留“12315”这一特服号码。一个号码接收、一个平台处理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工作机制由此建立。今后,广大人民群众拨打12315热线电话,不仅可以咨询相关消费维权知识,还可以对市场监督管理职能范围内的一般商品、食品、服务质量,产品质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等方面问题进行投诉举报。

(2)荣誉

襄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曾荣获“襄汾县文明单位”和“学习百年党史●争做时代新人暨第六届‘好基地讲好故事活动’”优秀组织奖。     

二、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全县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全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配合上级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缺陷产品召回相关工作,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 ,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全县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质量安全追溯工作。依法承担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进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和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的落实。负责县级层面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襄汾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县食品(含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县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工作。负责酒类商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全县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全县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推动全县新型标准体系建设。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市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工作。推动国际对标采标相关工作。依法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县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全县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负责全县知识产权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加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发展规划和制度措施。推动全县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检查。

(十五)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制定县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十七)指导、协调全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职能转变。

三、内设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有党务办公室、办公室、监察室、人事教育股、财务股、法规股、执法监督股、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督股、消费者权益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广告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认证股、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监督管理股、餐饮监督管理股、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化妆品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市场监管投诉举报中心、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股。

主要负责人:张国强

办公地址:襄汾县车站街11号

办公时间:08:0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3622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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