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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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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一、单位简介

襄汾县公安局,前身为曲襄县公安局,始建于1943年3月。随着战争形势发展和行政区域的变化,历经曲襄县、襄陵县(北部)、汾城县(南部)、汾陵县公安局等几次分并组合,于1954年9月随襄陵、汾城两县合并正式成立。“文革”时期,公、检、法三部门统称为“保卫组”,1973年8月恢复现名称,隶属襄汾县人民政府和临汾市公安局双重领导,担负着全县13个乡镇、242个行政村、50.2万常住人口的治安保卫重任。

二、主要职能

(一)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组织、部署、协调全县公安工作,并检査、监督贯彻执行情况。

(二)严密掌握全县敌情、社会治安和刑事犯罪活动情况,搞好预测、分析,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时提供重要信息、对策。

(三)规划和落实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宣传、教育训练工作。

(四)对本级公安机关的全体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督察、检査。

(五)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六)维护政治稳定,预防、打击恐怖活动。

(七)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事务。

(八)依法指导和监督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十)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

(十一)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人员,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十二)负责县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公安系统的机要通信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四)负责公安法制、信访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110接处警工作。

(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和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襄汾县公安局现有14个内设机构,其中:执法勤务机构5个,分别为国保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法制预审大队;综合管理机构3个,分别为指挥中心、政工处、警务保障科;选设机构3个,分别为网络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巡逻防暴警察大队;新增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警务督察大队、情报信息中心。2个直属机构,分别为看守所、行政拘留所。1个事业单位,警务保障中心。13个派出所,分别为新城派出所、邓庄派出所、大邓派出所、汾城派出所、南贾派出所、赵康派出所、永固派出所、古城派出所、襄陵派出所、陶寺派出所、景毛派出所、西贾派出所、南辛店派出所。

四、办公地址:襄汾县北大街汽车客运站东侧东北方向156米 

五、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公安机关(包括派出所)全年二十四小时值班。

联系电话:0357--3623528 

负责人:葛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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