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组织机构

财政局

2023-12-01
【字体:


一、单位简介

襄汾县财政局是襄汾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县财政收支、国有资产、财税政策、实施监督管理、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历史:

   1、设立襄汾县财政局

2010年4月6日,根据《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10各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襄政办发〔2010〕30号)、《中共临汾市委、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汾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字〔2009〕14号),设立襄汾县财政局,正科级建制,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对取消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依据市、县(市、区)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强财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责,缩小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等职能进行调整。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地方金融股、预算国库股、行政政法科教文股、经济建设企业股、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股、会计综合股、税征条法农业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股等9个职能股(室)。

2、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9年3月24日,根据《中共襄汾县委办公室、襄汾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汾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襄办发〔2019〕28号)、《中共襄汾县委办公室、襄汾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汾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襄办发〔2019〕3号),制定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将内设机构调整为11个职能股(室)。

3、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

2021年6月20日,根据《中共襄汾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襄汾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襄编字〔2021〕25号)、2021年4月22日县委编委会议和《关于印发<襄汾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襄编字〔2021〕10号)以及《关于襄汾县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审核确认的函》(临编办〔2021〕26号),对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进行调整。

(1)改革调整的事业单位

保留县国库支付中心、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个单位;整合县国际资金服务中心、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2个单位,组建县财政金融合作发展中心。

(2)改革后保留的事业单位:(3个)

襄汾县财政金融合作发展中心,正科级建制,公益一类,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25名。

襄汾县国库支付中心,副科级建制,公益一类,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27名。

襄汾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股级建制,公益一类,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6名。

二、机构职能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县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级预算单位和县级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县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

(四)研究提出地方税收实施办法和税收政策的调整建议。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中央、省、市彩票管理制度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开展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编制县级政府采购预算。

(七)管理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做好债务规模控制、债券发行、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等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内债会计核算工作。

(八)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监督工作。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依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行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县建设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二)负责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和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工作。参与相关对外谈判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拟订全县会计管理工作的规章草案、制定及补充规定,指导和监督全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县宏观经济政策,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财政统筹能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完善监督制度,强化财政资金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依法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政府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完善县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依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管理县属国有金融资本,依法履行县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全县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公务用车具体管理工作由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财政局等部门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2.与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县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机构设置

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经济建设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股、法规税政农业股(行政审批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股、地方金融股(预算绩效管理股)、会计管理综合股等11个职能股(室)。

办公地址:襄汾县新建路83号

办公时间:8:00--12:00 ,14:00--18:00

主要负责人:聂增勇

联系电话:0357-3627828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10292号 网站标识码:1410230002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襄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302141025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