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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

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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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简介:

襄汾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13日挂牌成立,根据《中共襄汾县委办公室 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汾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襄办发〔2019〕3号)。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襄汾县医疗保障局,为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医疗保障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一手抓服务保障,一手抓基金安全,紧扣“医、保、患”三赢目标,高标定位谋发展,认真履职惠民生,医保基金平稳运行。各项工作位居全市第一方阵,名列前茅,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年在全市医保系统综合评价中均为优秀,工作经验在全市医保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发言。

二、主要职能:

襄汾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全县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四)根据省、市统一的城乡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际、国内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襄汾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襄汾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襄汾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襄汾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股。下属事业单位襄汾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府前街24号(东风商贸城北门口)

联系电话:  0357----3618508

办公时间:8:00--12:00 ,14:00--18:00

主要负责人:刘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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