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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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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需要,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狠抓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重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为加快推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建立工作机制,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

1、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把依法治县当作“一把手”工程,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刘浩任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和有关部门正职领导组成的高规格的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在7月份召开了全县2019年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要点》,下发了《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将各县直单位和各乡镇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的年度大考核体系,通过考核有力促进全县的依法治县工作。

2、做好政府法制工作。全县机构改革后,我县在全市率先召开全县行政执法工作会议,把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四项重点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推进。2019年度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已全部办结;参与代表县政府出庭的行政应诉案件7件,其中办结5件,2件正在审理中;参与代表县政府出庭的民事案件2件,正在审理中;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4件;其他文件合法性审查23件。

3、健全督察考评机制。一是开展专项督察和综合督察。先后组织开展全县食品药品和环境保护专项调研督察,年终法治政府综合督察等。二是强化考核和结果运用。与县委组织部联合下文,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面依法治县考核,2019年底,同县考核办联合,组织专人对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评,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县考核办。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六最”发展环境

1、进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2019年 12月31日,我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审管衔接备忘录签署暨集中审批印章启用仪式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举行。全县20个部门的346项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整链条划入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集中行使,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这标志着我县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近出了实质性步伐,开启了我县“一个部门、一枚印章”管审批的全新阶段。县委书记刘浩,县委副书记、县长白建成,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杜许堂,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曹国刚出席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县委编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分别与相关部门签署备忘录;县长白建成在原审批印章回收集中存放箱上加封了县政府封条,启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批专用章并盖发首张《营业执照》。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行“一个部门、一枚印章”管审批,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我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的一个总抓手,是推进我县企业投资创业快捷化、民生服务便利化、政府治理现代化的一个根本举措。

2、开展减证便民试点工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我县作为临汾市试点单位,由司法局牵头负责,在全县行政执法机关中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要求,我们制定工作方案,先由各单位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情况,梳理确定证明承诺事项并报送司法局,我们根据报送事项最终确定了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教育科技局三家单位中的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其中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与企业住所变更试点事项工作推行有力,20196月底至今,办理试点事项有:市场主体住所共承诺登记个体户837户;企业500户(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23户,个人独资企业70户),共计1337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推行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效果显著。

(三)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1、充分发挥公证、律师的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教育引导公证员、律师积极参与到全县的中心工作中。按照县政府安排,先后参与晋润物流、县第五小学项目建设等项目有关工作。为贯彻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县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在检察环节执行值班律师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并向县检察院派驻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2019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42件,并在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上全部登录。律师事务所办理各类案件309件,担任法律顾问21家;公证处办证456件;司法鉴定办案25件。四个法律服务所共接待来访群众1264人,代写法律文书378份,代理民事、劳动争议、行政等案件323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8件。邓庄、南辛店、汾城法律服务所完成了一村一法律顾问与68个行政村的对接工作。

2、全力以赴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印发了《关于全力以赴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到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总工会,查看了各乡镇企业的分布情况。组织召开了全力以赴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工作安排会,会上发放了农民工调查问卷表300份和企业劳动合同体检表20份,对农民工欠薪情况进行摸底,对企业用工情况进行体检。

3、全面“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我县以“项目化推进,规范化管理,大众化服务”为目标,抓好组织领导,宣传发动,规范服务、监督管理四个环节,采取“一团队,一方案,一公告,一宣传手册,一登记簿册,一工作报告”六个一措施,每周二安排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进行值班,以热心、耐心、细心、真心,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得到了群众赞扬。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共接待群众咨询达3986人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5067件,完成省定全年任务115%,走在全市平川县前列。

   深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结合全县实际,通过征求各执法单位意见, 7月30日,给各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印发了《襄汾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在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单位进行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全面推行。9月19日,根据《临汾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的通知》,各行政执法主体单位按要求认真编制本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清单及流程图,为在全县范围内有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提供了有力依据。

2、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一是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全面梳理确认。根据机构性质、执法主体类别、执法职权类型等基本情况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单位进行审核和清理,梳理确认了全县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单位38个,分别在襄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襄汾电视台进行了公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尚未确定暂无法确认。二是对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和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机关资格审查主体责任和司法局协调监督责任,指导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对本机关行政人员依照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岗位,对照资格条件审查确认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经审核清理,确认2019年全县行政执法人员473人,持有《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人员为313人,持有其他机关制发证件人员为161人。其中行政编制148人,其他事业编制325人。三是对全县已公示的38个行政执法主体单位信息进行系统录入。

3、审核权责清单,确保执法有据。2019年我们审核了25个单位。通过对县直单位权责清单的合法性审核工作,为县政府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确定了的有效的法律依据。

4、参加听证会,履行监督职责。8月29日,县烟草专卖局召开的《襄汾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听证会,司法局就《草案》适当照顾弱势群体原则不予设立情形中的特殊区域”等规定从法律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被采纳。

5、调研分析,及时答复。2019年完成了对《临汾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襄汾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解决国有土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答复,答复从行政监督检查、严格审查方面提出了建议。

(五)落实普法责任制,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们秉承“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单位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生产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线上知识竞赛、防灾减灾等宣传活动。6月26日,联合县妇联举办“家和万事兴—家教家风主题展”。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共开展各类集中宣传600余场次,发放普法资料10万余份,运用微信、微博、司法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普法信息180余篇。

2、积极推进法治阵地建设。年初我们对全县的村居(社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情况进行了摸底分类建档。通过开展督促检查,到2019年底,全县法治阵地创建覆盖率达100%。同时,在新华书店创建了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3、创新普法形式。组建宣传队伍。采取“进村入户,专家讲座”形式,先后到陶寺乡、南辛店乡、汾城镇、赵康镇等乡镇集市和部分村开展送书到户,共发放各种法律图书3000余套,邀请心理专家举办心理讲座四场次,参与人数达500余人次,为基层群众和人民调解员缓解心理压力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还送法入企,先后深入星原、光大、万鑫达、老关家食品厂、牛席仿古家具厂等重点企业进行法治宣传6次,达4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企业法人和员工都接受了法治教育。以群众自编自演的方式,同万都村镇银行联合拍摄了《诚信借贷》普法短剧,同县自然资源局联合拍摄了《欲望之沙》普法短剧,深受群众喜爱。为迎接12.4宪法纪念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主办,举行“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襄汾”唐人居杯主题演讲比赛,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营造宪法学习氛围。

   4、完成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工作。从全县政法系统选拔57名业务骨干受聘成为全县89所中小学校的兼职法治副校长,实现了全县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兼职法治副校长聘期为三年。召开专门培训会,明确了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由县司法局和教科局进行监督和管理。

   (六)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大力加强矛盾纠纷调解排查。我县召开摸排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会议,要求加强对本辖区的排查力度,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要重点排查,积极主动参与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处、促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制定了《襄汾县“大排查、大调处、促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2019年全县各乡镇、调委会共调解民间纠纷684件,调解成功657件。审核“以案定补”卷宗103起,发放误工补贴22700元。

2、加强人民调解专职化建设和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积极与县人民法院协商成立了“襄汾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此基础上,又着手成立“郭元庆人民调解工作室”,襄汾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后,可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有效、更及时化解矛盾的方式,更好地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3、全面完成人民陪审选任工作。起草印制了《襄汾县人民陪审选任工作实施方案》和《襄汾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及时发放各相关单位,在县电视台播放人民陪审员公告,在全县范围内张贴人民陪审员公告;积极与县人大、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联系,召开了两次部署会议,组织进行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报名工作,按规定要求进行筛选和随机抽选,最终确定49名人民陪审员并将名单在全县公示。

4、对村级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为进一步夯实村级人民调解的基础,我们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村级人民调解员第一道防线作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对各乡镇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通过讲调解技巧、案例分析、调解案卷制作等内容、有效提升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履职能力。调解员表示,通过学习,掌握了调解技巧,熟知了调解案卷制作要求,非常及时,十分必要。也得到了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和认可。

    二、2019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接到市考核办和市依法治市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通知要求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县考核办和依法治县办紧急会议,结合我县2019年度的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从实际出发,有组织、有步骤地在全县各单位开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并责成专人,拟定了我县《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通知,确定了述法主体、述法内容,并将考评结果与干部奖惩任用挂钩,确保领导干部以“述法”促“履职”,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二是合理安排,有序开展。通过自查总结、述职测评、考核评价等步骤,对各县直单位和乡镇有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科学确定述法考评内容,健全完善述法考评机制。各述法主体按照述法内容要求,立足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和依法履职的实际,把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述法考评的重点内容,认真撰写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并将其整合到年度述职报告中。党政正职的报告由党委(党组)研究审定,其他领导干部的报告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报县委依法治县办。县直单位和乡镇有关单位采取书面述职或大会述职的方式开展工作,并对述法情况进行测评。同时,在城乡居民、有关单位服务对象中,采取随机面访、媒体调查和短信问答等方式,对各单位(乡镇)2019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进行民意调查。县委依法治县办派员参加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单位法治建设推进情况进行实地查验,形成评价意见。综合考核,确保每个环节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三是述法考评,成效显著。开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把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情况列入述职述廉考核内容,通过“倒逼”机制,形成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制度约束,促使领导干部树立信奉法律、崇尚法治的理念,增强法治意识。同时丰富和完善了法治建设实践。激发了基层法治建设活力调动各地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的积极性,在探索创新中把我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不断培育法治建设工作新起点,不断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建设机构虽然已成立,但运行不规范,尤其是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运行还不畅,有的领导对依法治县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使依法治理工作摆不上应有位置,各乡镇、部门依法治县的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大。

二是工作人员不足,受机构编制制约,人员严重短缺。     

三是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对法治建设工作不熟,法治意识和思维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营造良好依法治县氛围。依法治县工作,关键是要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切实转变观念,摒弃过去存在的“以言代法”的现象,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要坚持学习,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队伍素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人员也应有一个再学习、再教育,不断充实和提高知识水平的过程。要不定期输送工作骨干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种法律知识培训。要通过培训达到拓宽视野、增强素质的目的。

三要强化监督,从严管理,严格公正司法。要保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必须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力度,努力使各种监督组织形成配套,各种监督形式有机结合,并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

   

                  

二〇二〇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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