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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陶寺北墓地安全保护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

201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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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政办发〔2018〕73号

   

  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陶寺北墓地安全保护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

   

陶寺乡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陶寺北墓地安全保护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和近期文物安全保护工作重点,进行了调整和充实,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陶寺北墓地安全保护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陶寺北墓地位于陶寺乡陶寺村北,墓地面积约24万平方米,墓葬总数近万座,2015年被临汾市政府公布为第二批临汾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6年被山西省政府公布为第五批山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7月至2018年7月,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对陶寺北墓地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出土大量铜器、陶器、玉石器等珍贵文物,对两周时期的考古研究意义重大。根据中央和省、市领导重要批示,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文物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陶寺北墓地安全保护工作,特制定陶寺北墓地安保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打击盗掘古墓葬的黑恶势力犯罪和深挖“保护伞”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盗挖、盗掘古墓葬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盗掘古墓葬等文物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以“上对五千年文明负责、下对子子孙孙有交待”的态度,切实做好陶寺北墓地安保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文物、乡镇、村等组成的陶寺北墓地安全保护和综合整治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明星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艳珍  县文化局局长

          韩文跃  陶寺乡党委书记

          丁  鋆  陶寺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刘爱中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茂发  陶寺乡党委副书记

          王世俊  县文化局副局长

          李护林  陶寺乡派出所指导员

          张国华  陶寺村支部书记

          李猛杰  陶寺村村委负责人

  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陶寺北墓地安全保护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局,办公室主任由王艳珍同志兼任。

  三、工作措施

  (一)压实安保责任。由县政府与陶寺乡政府、陶寺乡政府与陶寺村委会、陶寺村委会与陶寺北墓地保护范围所在地占地户签订文物保护安全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安保责任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切实把陶寺北墓地安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摸底。各相关单位把排查盗挖、盗掘陶寺北墓地线索摸排、核查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广辟线索来源,拓展线索渠道,全方位、拉网式组织排摸,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的放矢落实打防措施,同时在摸排过程中注意收集盗掘文物违法犯罪线索。对发现的线索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县公安机关和县扫黑办,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争取做到文物案件快侦快破,确保打击效果,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期待。

  (三)成立陶寺北墓地治安联防队。设立由陶寺乡政府主导的陶寺北墓地安全保护治安联防大队,下设5支巡逻分队,每队20人,分别由陶寺北墓地周围的陶寺村、中梁村、王云村、安李村、东坡沟村民兵组成;设立联防联治指挥部,制定巡逻制度,挂图作战。各巡逻分队严格按照巡逻时间表安排,由当日乡政府值班领导带队与北墓地安保人员对接后在指定区域进行巡逻,巡逻人员统一着装,每人配备强光手电、警棍、盾牌、防爆钢叉等安保器械,确保不断档和不缺岗,进一步提升安全防范水平。同时,聘请由陶寺北墓地保护范围内占地户及陶寺村、中梁村、王云村等党员干部群众组成的200名义务安保员,统一佩戴红袖章,排查可疑线索,掌握隐患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实行举报奖励,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值班巡查。县文化局继续聘请专职保安服务公司负责陶寺北墓地保护范围内24小时值班巡查工作,保安人数不少于10人,白天巡逻不少于4人,夜间巡逻不少于6人,并根据需要在冬季或春节等案件多发期增加保安力量。县文化局要指定专人负责陶寺北墓地安全协调工作,每天由一名带班人员在陶寺北墓地24小时值班,督促专职保安人员认真履职,增加巡逻防范频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县文化局局长、分管文物副局长要对陶寺北墓地安全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对陶寺北墓地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及安全工作培训,确保陶寺北墓地全方位安全。

  (五)加大“技防”、“物防”力度。陶寺北墓地在聘请专职保安公司基础上,逐步完善重要部位视频监控系统,已有的视频监控系统要保证正常运转。对陶寺北墓地主要出入口、重点区域安装全覆盖的监控设施,并将该系统纳入公安“天网”监控系统,同步进行监控,切实扫除文物监管盲区。同时,加大“犬防”、“物防”力度,配置3条特种犬、强光手电、警棍、防爆钢叉等,要求保安人员夜间拉犬携器巡逻,加强陶寺北墓地夜间安全保卫工作,严查、严管,消除隐患。

  (六)广泛深入宣传。在陶寺北墓地入口处竖立保护标志碑,并于四周设立保护范围边界碑;在陶寺北墓地发掘工地、交通主干道、陶寺乡主街道等人流集中地设立《襄汾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文物保护严厉打击文物犯罪的通告》固定宣传栏;电视台、新闻中心专题报道、宣传文物保护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陶寺乡政府在陶寺村、王云村等醒目地方刷写文物保护、打击文物犯罪墙体标语,悬挂文物保护条幅等;召开村两委干部、村小组长会、村民代表会及广播大会,宣传《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村民文物保护意识,形成全民保护文物、守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七)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成立100名由老干部、老教师、在职教师等组成的懂法守法并热爱文物工作的知识分子宣讲队,在村中或者人员密集地对村民进行讲解宣传,使文物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八)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公安部门组织力量开展大排查行动,排查安全隐患和安全漏洞,做到预警预防,并对近年来陶寺北墓地周边文物被盗线索进一步摸排,对文物案件快侦快破,形成打击文物犯罪高压态势。同时,公安部门要针对近期文物安全态势开展集中巡查活动并监督、指导陶寺北墓地安全保护工作,派出所日常工作中加强巡逻。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陶寺北墓地安全工作作为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手段措施,夯实安全基础,推动陶寺北墓地安保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陶寺乡政府、文化、公安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陶寺乡政府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文化部门做好文物保护监管工作,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盗掘、盗窃、走私文物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其它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发现线索及时上报,形成打击合力,全力做好陶寺北墓地安全保卫工作。

  三是严格监督问责。各单位要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尽职尽责,努力工作,严格管理,一旦发现因失职、渎职、管理不力、造成墓地受损或被盗,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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