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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汾县“查违法、除隐患、压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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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政办发〔2018〕56号

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襄汾县“查违法、除隐患、压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襄汾县“查违法、除隐患、压事故”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襄汾县“查违法、除隐患、压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政府“9.10”安全生产工作约谈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有效解决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部署开展为期100天的“查违法、除隐患、压事故”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查违法、除隐患、压事故”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

组  长:李  胜(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张  军(县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

梁培奇(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肖军强(县安监局局长)

张学民(县教科局局长)

梁彦明(县住建局局长)

张文平(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段旭红(县公路段负责人)

关悟逵(县广电中心主任)

        张建华(县新闻中心主任)

成  员: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指导、协调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交警大队大队长张文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交通运输局张香菊、安监局冯荣刚、教科局朱丰产、住建局杨华伟、交警大队尉素杰、公路段董志强组成。办公室定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部署落实阶段性工作任务,制定相关考核机制。

三、工作目标

(一)道路交通秩序持续好转,机动车守法率达95%以上。

(二)强化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隐患整改率达100%。

(三)加强源头管控,六类重点车辆“三率”达95%以上。黄标车、老旧车清零。

(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不发生较大及有影响的交通事故,死亡交通事故下降50%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1、道路交通安全总体方面。每半个月召开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听取有关部门汇报,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作为百日大整治行动的最终目标。(责任单位:大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面。①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总框架下,结合“平安乡村”建设和“四好农村路”建设,开展乡村交通安全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逐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及交通安全防护设施。②各乡镇要召开一次辖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推进会,积极推进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即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交通安全管理员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建设,配齐工作装备和人员。③财政部门要保障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经费。④每个乡镇每个月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少于8次、隐患排查不少于4次、召开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并全部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每个劝导站每月要开展不少于8次的劝导活动同时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年底要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及“两站两员”全覆盖。⑤要积极推广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年底实现重点车、驾驶人等基础信息规范录入率达到100%、系统应用率达到100%。(①②④⑤项由各乡镇负责、③项由财政局负责)

3、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把城乡公交客运车辆、农村班线客运车辆纳入“两客一危一重”(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范围,通过企业动态监控系统,及时发现驾驶人“不系安全带”“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实行多项抄告,由交通管理等职能部门予以处罚。抄告可通过书面、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要督促企业加强对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确保重点车“检验率”“报废率”达到100%、“违法处理率”达到95%以上,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保持在99%以上,大中型客车安全带“完好率”及全程有效“乘系率”达到100%。(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交警大队)

4、危化品运输管理方面。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力争全流程监控危化品充装、出厂、运输、卸货、分装、转移、到户等各处环节,督促危化品生产、经营、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禁向手续不全、资质不合要求的车辆充装危险化学品。督促危化品运输企业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正确使用紧急切断装置。运输企业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对应急知识的培训学习。建立危化品运输查处联合执法制度,从严打击非法运输行为。(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安监局、交警大队)

5、校车和接送学生群体车辆的管理方面。加强校车和接送学生群体车辆的安全监管。依托社会力量,扩大校车服务供应范围,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山西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制定校车线路审批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从事“校车服务”车辆的准入条件及标准。加强动态监管,严格校车、接送学生群体车辆驾驶人员和随车安全员选用,保证安全带全程有效“乘系率”达到100%。在学校周边为校车划定专用停车泊位。以小学和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为重点,排查整治黑校车、农村面包车等违规接送学生车辆。(责任单位:教科局、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

(二)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

1、整治重点交通违法。每周组织两次集中统一行动,严查酒驾毒驾、无证驾驶、违法载人、不系安全带、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要强化路面巡查,各辖区交警中队要实行弹性工作制,确保每周七天路面见民警、见警车。要强化考核,实行一周一排队。(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2、开展疏堵保畅工作。城市道路以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人翻越护栏,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不在泊位停车为重点。公路以争道抢行、货车不靠右行驶、乱停乱放为重点开展整治。要实行交警大队领导包路、中队包片、民警包段工作责任制。(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3、推动协同共治。以公安交警为“A”,推动交通运输、安监、教育等部协作单位为“X”的社会化齐抓共管“A+X”模式。加强对“五类重点”车辆(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校车)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制度。(交警大队牵头,交通运输局、安监局、教科局配合)

(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

1、全面排查运输企业安全隐患。要督促运输企业对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重点检查从业驾驶人的聘用审核、培训考核、安全教育,营运车辆的维护、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审验检验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GPS动态监管是否达到100%,车辆轮胎、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部件及车内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警告标志的配备是否齐全有效,从业驾驶人和车辆的交通违法是否及时处理。(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2、全面清查营运客货车安全隐患。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权限,全面清理排查公路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9座以上租赁大客车等4类重点营运车辆;集中排查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驾驶人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未换证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者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等安全隐患,要强化提示,督促运输企业、单位、车主及驾驶人落实整改。对客货车超员超载或违规载客载货经处罚不改的,由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运输企业主管人员处3000元罚款。(责任单位: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

3、全面清查校车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改辖区校车、校车驾驶人安全隐患,强化校车和接送幼儿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特别是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学校、幼儿园用车安全隐患大清查,依法指导、监督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校车及驾驶人资质把关,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严禁学校、幼儿园使用不符合资质的校车及驾驶人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对排查发现使用除专用校车以外的车辆集中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的,要督促学校、幼儿园强化问题整改。涉嫌非法提供校车服务的,由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对屡教不改的,坚决严厉打击、从严惩处。(责任单位:教科局、交警大队)

4、排查整改道路交通隐患。①要对全县道路(包括国省道、县乡道路、城市道路)的运行状况及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排查,逐一制定并落实防范、应对措施。②凡发现路面不平、有坑槽的,制定修复计划,限期完成。③对现有的交通标志标线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树木遮挡、损坏缺失的一律清理修复,指路标志设置不合理、不清晰的,一律调整、补充和完善。④对公路沿线广告牌、马路市场进行全面清理。⑤对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桥梁,一律采取限速管理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⑥对临崖、临水路段,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按规范设置警示标志、警示桩、防护栏。⑦要在临夏线等主要干道通村庄路口施划黄色网格线。(以上任务各单位要于10月15日前完成,①②③⑥项由交通运输局、公路段完成,①③项涉及城市道路的由住建局完成,④项由各乡镇完成,⑤⑦项由交警大队完成)

5、排查整改季节性道路安全隐患。对冬季易结冰、易积雪、易起雾路段进行全面排查。道路主管部门要落实事前防范和事后治理的措施,对不能确保安全通行的,要坚决采取禁行措施,科学设定绕行线路,交通运输和教育部门,要督促调整“两客一危”、校车运行线路或暂停营运。(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教科局、公路段、交警大队、各乡镇)

(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

1加强交管融媒体矩阵宣传。各单位要进一步融合交警“双微”和各类媒体交管栏目等传播媒介,以“互联网+”思维升级改造“双微”、APP等新媒体,打造交管融媒体宣传矩阵。加大社会公共传播资源的交通安全覆盖,在县城大型公共显示屏、电视、公众号等区域,密集投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交通事故案例等内容。(责任单位: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广电中心、新闻中心)

2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全县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实现“三个一”,即:一块大型交通安全宣传牌、一条交通安全墙体标语、一本农村交通安全手册,国、省道沿线80%村要确保年内全部实现“三个一”。分级建立农村交通安全微信群,要建立辖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员、劝导员的“两站两员”微信群,指导农村“两站两员”分别建立本村“面包车、摩托车、三轮农用车驾驶人”等交通参与者微信群;要充分利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劝导站、农村“大喇叭”等载体,开展多种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要在村口、主要路口悬挂交通安全警示标语。(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各乡镇)

3加强重点人群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重点驾驶人教育,深入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讲;广泛开展老年人安全出行宣传工作,要结合老年人生理、交通意识的特征,有针对性的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9月底前要在全县所有中小学校上一堂交通安全课,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责任单位: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各乡镇、教科局)

4加强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曝光警示。用足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和“三微一端”等新媒体,着力曝光交通违法和典型事故案例,切实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责任单位: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广电中心、新闻中心)

5要及时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在重要节点时段,通过各类媒体、交管栏目等传播媒介,持续对外发布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密集发布交通管控措施及交通信息,加强告知引导服务。(责任单位:交警大队、气象局、广电中心、新闻中心)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0日—9月30日)

召开全县“查违法、除隐患、压事故”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动员部署会。各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要通过网络、媒体广泛宣传大整治工作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继续实行重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通过拍照、拍摄等形式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举报,县政府将予以奖励,具体办法由县交警大队制定。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12月15日)

各乡镇、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安排,扎实开展“查违法、除隐患、压事故”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同时要加强纵向和横向联系,建立协作工作机制,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全覆盖,坚决防止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5日—12月31日)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总结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工作经验,将百日大整治行动中形成的好措施、好办法上升到制度层面加以固化,不断推动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组织部署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有起点,无终点。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安全,讲稳定的高度,把本次行动和贯彻落实“约谈”会议精神结合起来,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部门“查违法、除隐患、压事故”百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大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责任、突出重点,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心存侥幸、盲目乐观、畏难厌战等错误思想和情绪,“以铁的担当尽责、以铁的手腕治患、以铁的心肠问责、以铁的办法治本”,持续发力抓整治,把本次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督导,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县政府成立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方式,实行三天一信息,七天一通报,半月一小结。对督查发现的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等问题,要及时反馈,及时督促,及时整改。对推诿塞责、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约谈问责,确保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汇总,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进行认真疏理,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立即着手整改,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迅速报告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办公室要于9月底之前函告相关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短期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对整改措施不力,推诿塞责的县政府将挂牌督办。

各乡镇、有关单位要于9月21日前,报送百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联络人及联系方式;每月15日、30日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清单及阶段性工作小结。12月25日报送大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报送地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22 房间“百日大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人:关军      联系电话:15534736111

附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清单


襄政办发56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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