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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范围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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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县范围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深刻汲取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明显好转,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各行业领域立即开展为期1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  杜绝重特大事故,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统一领导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研究解决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组   长:乔飞鸿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杨建廷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杜许堂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李   胜  县政府副县长


       张淑玲   县政府副县长


       李明星   县政府副县长


       李文耀   县政府副县长


       鹿剑英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肖军强  县安监局局长


       祁   荣  县国资中心副主任


以及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肖军强同志兼任。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时间范围


时间6月6日至7月10日。  


范围:全县各行业领域,重点突出煤矿、道路交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建筑施工和市政运营、民爆、特种设备、冶金工贸、消防及人员密集场所、水利、国土等行业领域。  


四、主要内容


(一)共性内容  


1、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各级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市2017年1号文件情况。  


2、各级、各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对辖区内进入工商注册登记名录的所有企业,逐一落实具体监管部门,明确监管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台账情况;开展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五个全覆盖”情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情况;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制定防范措施情况。  


3、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按照新修订的《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全员岗位安全责任清单,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情况;建立安全风险预防机制,组织全面开展风险点排查和评估,做好风险等级确定工作情况;严格落实“班组日查、车间周查、厂矿月查、集团公司季查”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情况;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广泛开展“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活动情况。  


4、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主要内容  


1、  煤矿    (1)煤矿相关证照手续情况;(2)煤矿超层越界情况;(3)煤矿复产复建验收情况;(4)化解过剩产能淘汰退出情况;(5)矿井“六大系统”运行情况;(6)是否存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工艺、方法情况;(7)是否存在超能力生产等情况;(8)通风系统运行情况;(9)煤矿水害防治情况;(10)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2、道路交通:  (1)严格营运驾驶员管理、道路客运许可管理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情况;(2)严格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从业资格管理,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停车场地安全管理情况;(3)严格落实城市公共汽车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城市客运服务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4)严把客运船舶市场准入,加强重点水域客运安全监管,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情况;(5)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安全管理,积极稳妥推进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情况;(6)严格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查隧道、桥梁围堰、支架、高边坡、悬壁浇注、下伏采空区桥梁等专项施工方案情况;(7)全面开展施工驻地设置和作业现场安全评估,强化民爆物品管理,开展施工风险评估和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情况;(8)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格查处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情况;(9)开展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治理情况。

3、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  (1)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危险化学品防洪涝、防雷电、防中毒爆炸、防山体滑坡泥石流、防垮塌、防暑降温  “六防”工作情况;(2)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情况;(3)开展焦化生产企业焦炉地下室煤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全面排查焦炉地下室煤气泄漏安全风险等工作情况;(4)对检测监控系统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整改情况。  


4、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  (1)露天矿山开采作业、爆破作业、排放渣土和汛期安全管理情况;(2)地下矿山通风、顶板、提升、防治水、采空区和汛期安全管理情况;(3)尾矿库防排洪系统、坝坡比、干滩长度、调洪库容、浸润线埋深、上库道路、库上值班室、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使用、库区警示标识标志、应急救援和土壤污染防治、汛期安全管理等情况。  


5、建筑施工和市政运营:  (1)开展深基坑工程、模板支撑系统、起重机械、土方(隧道)开挖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2)对未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或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等行为进行整治;(3)切实抓好城镇燃气和市政运营安全整治情况。  


6、特种设备:  以人员密集场所、人们广泛使用以及盛装输送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集中开展电梯、油气管道、锅炉、气瓶、大型游乐设施等专项治理情况。  


7、冶金工贸:  (1)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情况;(2)涉爆粉尘企业专项治理情况;(3)工贸企业内部配套的危化装置专家会诊检查情况;(4)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安全条件现场确认等制度执行情况;(5)熔融金属吊运专项治理情况。  


8、消防安全:  (1)养老福利机构、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煤化工企业和文物建筑单位检查全覆盖情况;(2)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福利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对照“六加一”措施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情况;(3)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管理单位严格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9、民爆:  (1)民爆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情况;(2)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情况;(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4)安全距离不足企业搬迁推进、隐患整改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5)严格民爆物品运输、储存、使用等重点环节监管,全面强化安全隐患检查整治力度情况;(6)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运输、储存、使用行为,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情况;(7)严密排查私制、私存、私用爆炸物品行为,坚决打击非法制贩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情况。  


10、水利:  (1)各类水库安全责任制和防洪防汛措施落实情况;(2)闸门及启闭设备、防汛道路、抢险物料准备情况;(3)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和通信预警设施的建设与完善情况;(4)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  


11、国土资源:  (1)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情况;(2)查处超层越界违法采矿行为情况;(3)落实关闭矿(井)标准,关实关死,杜绝盗采资源行为情况;(4)严厉打击违法挖沙采石,开展砂石粘土专项整治情况;(5)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政府主体责任、部门联控联防责任落实情况;(6)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和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情况。  


    其他行业领域根据各行业特点和实际,制定检查内容,分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本乡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内容,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成立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领导本乡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各项责任,严守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突出重点,明确内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完善细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针对近期事故教训,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冶金煤气、粉尘作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检查,着重检查安全生产责任、法规标准和制度措施是否在基层和企业得到贯彻落实,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得到真正整改。各类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  

(三)严格执法,确保整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对辖区内进入工商注册登记名录的所有企业,组织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对属地监管的企业无一遗漏进行检查,县级相关部门要对属于本级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企业逐一进行检查,县安委办要加强督导,组织好抽查检查,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实现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覆盖。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  切实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过程作为大整改、大落实和化解风险、消除隐患的过程,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企业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彻底消除隐患,确保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并责令相关企业负责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无望的企业,一律予以关闭。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一律依法严厉打击、关闭取缔。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企业,要在依法严厉处罚的同时实行联合惩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强化社会监督。  


(四)加强巡查,严肃问责。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加强对本乡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督导,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加强巡查检查。县政府“反三违”六个巡查组将对各乡镇、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巡查。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将通报批评、集中曝光,严肃问责。对大排查大整治不彻底、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同时依法倒查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责任。  


        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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