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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汾县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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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襄汾县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襄汾县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 


襄汾县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切实提升全县火灾防控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各乡镇、社管委、县直各单位、行业部门在本辖区(系统、行业)内,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使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升,达到网格化管理标准,即:建立一套网格化管理方案、成立一个消防网格化管理领导组织、组建一批专兼职或义务消防巡宣队伍、签订一份消防安全责任书、印发一份消防安全自查标准、统计一份辖区单位场所底册、建立一套网格化管理台帐、制作一批固定消防宣传图板、张贴(刷写)一批防火标语通告,达到每个单位场所能有人监管、隐患得到排查整改、人员受到培训宣传、安全提示牌设置到位,实现消防安全监管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网格划分

(一)充分依靠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坚持群防群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乡镇、社管委行政辖区为“大网格”,以行政村和社区为“中网格”,以居民小区、楼院、企事业单位、村组为“小网格”。

(二)县直各单位、行业部门要推进本行业系统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行垂直网格划分,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网格内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各乡镇、社管委、县直各单位、行业部门要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实施动态管理,实现三级网格无缝对接,单位、场所一个不漏,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

1、以乡镇、社管委为“大网格”。成立以乡镇长、社管委主任为组长,各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综治、工商、安监、民政、派出所等多个监管机构为成员单位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乡镇、社管委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依法履行消防管理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

2、构建村、社区“中网格”。要结合本地实际,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划分“中网格”,建立行政村、社区消防责任体系,定期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和宣传工作。

3、构建责任片区“小网格”。在每一个村委、社区中,以辖区主要小区、高层建筑、道路、居民楼为单元,划分为若干责任片区,形成“小网格”,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落实督促整改工作。

(二)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按照“网格”划分工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分片包干,蹲点“网格”,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依托综治办等部门设立消防办公室,明确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各乡镇、社管委要实行网格化排查整治,每月排查15%的单位、场所及村庄。行政村、社区应确定至少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建立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2、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制度。各乡镇、社管委每半年组织网格员开展一次集中消防培训,切实提高其排查处置火灾隐患的能力;每季度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安全宣传日,广泛动员网格员和消防志愿者走街串户,深入农村社区、居民家庭,面对面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并结合辖区单位特点和火灾高发时期,适时开展针对性宣传,设立固定宣传栏,举行消防演练,建立消防群众自治长效机制。

3、建立健全群防群治制度。充分整合综治、工商、安监、民政、派出所等乡镇基层力量,各级临近网格之间深入开展区域联防工作,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互联互防。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是全面提升基层防控火灾整体能力,有效遏制基层火灾多发态势,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途径。各乡镇、社管委、县直各单位、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二)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综治办要组织起综治力量,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民政所将村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工商所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协助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运输、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安监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和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消防部门建立健全包片联系机制,加强指导、落实乡镇和行政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促进乡镇、村两级“两委”负责人懂消防知识,主动宣传消防知识。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县政府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督察组对乡镇、社管委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快、建设质量高的乡镇、社管委、县直单位、行业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

各乡镇、社管委、县直各单位、行业部门于7月15日前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人员登记表上报县公安消防大队305办公室(电子邮箱:2532269511@qq.com,联系电话:0357-360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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