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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政办发〔2016〕61号
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联合打击物流、寄递和货物运输领域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联合打击物流、寄递和货物运输领域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烟草市场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联合打击物流、寄递和货物运输领域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襄汾县联合打击物流、寄递和货物运输领域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明星 (县政府副县长、政府办主任)
副组长:董春安 (县政府办主任科员、治超办主任)
梁佳鸿 (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刘爱中 (县公安局副局长)
席红民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宋旭琴 (县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靳建伟 (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梁红俊 (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股股长)
张官红 (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队长)
张俊青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中队长)
王志军 (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所长)
赵永胜 (县邮政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襄汾县烟草专卖局,办公室主任由靳建伟兼任,负责协调本次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主要任务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6年11月1日开始到2017年6月底结束。主要任务是:在全县范围内由烟草、公安、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打击物流、寄递和货物运输领域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
三、工作目标
通过烟草、公安、交通运输、邮政管理四部门以及其它负有市场检查执法职责部门的协同配合,整合执法资源,凝聚执法合力,集中力量开展打击物流、寄递和货物运输领域涉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打击物流、寄递和货物运输环节涉烟案件,斩断涉烟违法犯罪活动通过物流、寄递和货物运输的渠道,对物流、寄递和货物运输领域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大震慑,巩固我县规范、有序、可控、干净的卷烟市场秩序和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1、县政府成立领导组,负责协调组织县烟草、公安、交通运输、邮政管理以及相关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明确部门职责,并抓好各项工作督促。
2、县烟草专卖局牵头联合公安、交通运输、邮政等部门开展打击物流、寄递和货物运输领域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依法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犯罪的涉烟案件;根据烟草打假打私经费管理规定,为专项整治联合行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对行动中办理重大案件的有功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3、公安部门加强交通要道和路面巡查工作,交警、巡警等部门在日常执勤中要配合烟草专卖行政部门将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纳入检查范围,发现涉烟案件及时控制车辆人员,通知烟草部门共同调查。公安经侦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警种加强涉烟刑事犯罪活动的情报信息研判,着力侦办重大涉烟刑事案件。公安治安大队及乡镇派出所要依法打击妨碍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活动顺利开展。
4、交通运输部门加强有关道路货物运输、物流管理等法律法规宣传,促进物流、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严格自律。督促从事运输烟草专卖品的物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建立健全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核实制度,并联合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加大对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移交涉案烟草专卖品和有关案件线索,配合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涉烟案件的查处工作。
5、邮政管理部门配合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对寄递企业执行烟草专卖法的检查工作,并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移交涉案烟草专卖品和有关案件线索,配合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涉烟案件的查处工作。
6、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负有市场管理职责的单位要配合烟草专卖局做好我县卷烟市场的管理工作,相互沟通涉烟案件信息,密切配合,共同打击无证经营、非法经营、假冒伪劣、走私等涉烟违法行为,保护合法经营,净化卷烟市场,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7、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它单位配合烟草部门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关注假冒、伪劣、走私卷烟信息,配合烟草部门共同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净化我县卷烟市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二)加强宣传、舆论引导。
一是根据《联合工作机制》及《联合实施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联合制定宣传资料,由烟草牵头,公安、交通、邮政三部门配合在物流运输各个环节宣传发放,通过舆论引导营造联合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群众氛围。
二是由邮政部门牵头、烟草部门组织,召开一次全县物流、寄递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相关法律规定宣传讲解涉烟违法犯罪的危害以及带来的相应法律后果,通过座谈,促进物流、寄递等相关企业从业人员严格自律,积极配合,增强整治效果、提高工作效率。
(三)联合行动,全面检查。
由烟草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合每月对全县范围内涉及物流、寄递和货物运输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全面检查形成打击的高压态势。同时,通过检查发现涉烟案件线索,寻找打击重点,为下一步专项整治提供目标和经验。
(四)排查线索,重点打击。
在全面宣传、检查的基础上,由烟草部门牵头、各部门紧密配合,排查物流、寄递和货物运输环节的涉烟案件线索。充分发挥“12313”烟草举报电话(襄汾县烟草专卖局监督举报电话3820273、17703579721)和“12328”交通运输监督举报电话以及其他执法部门监督举报电话作用,通过宣传、兑现举报奖励调动群众和物流、寄递及货物运输企业人员的积极性,广泛收集涉烟案件信息,挖掘打击重点,侦办涉烟重大案件,形成打击一个,震慑一片,保证全面的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履职尽责。各有关部门和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要在领导组的统一调度下,认真履行职责,凝聚工作合力,切实有效切断涉烟违法分子通过物流、寄递和货物运输进行涉烟违法行为这一关键环节,始终保持打击物流、寄递和货物运输领域涉烟违法犯罪活动高压态势,营造良好的烟草市场环境和秩序。
(二)协调配合,注重实效。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我县物流、寄递和货物运输领域涉烟违法的特点和动向,领导组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开展联合执法,共同发力,打击重点,打出成效,在物流运输环节突破大要案,尤其是假私卷烟的大要案,着力构建联合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规范执法、严肃纪律。在专项行动期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工作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依照法律程序执法,避免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追责,要始终保持工作的严肃性,树立良好执法形象,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1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政府法制办,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1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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