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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政办发〔2017〕38号
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襄汾县建筑施工预防高空坠落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襄汾县建筑施工预防高空坠落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
襄汾县建筑施工预防高空坠落专项
工 作 方 案
为深刻汲取我县近期接连发生的多起安全坠落事故教训,全面预防和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根据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厂矿企业料厂封闭等生态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相关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总体目标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持续引深安全生产大检查、“知责履责、失职追责”和“反三违”专项活动,彻底排查消除全县建筑施工工地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高空坠落事故发生,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三、实施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建设及厂矿企业料场封闭、管道架设等高空作业工地。
四、安全措施
(一)安全管理方面
1、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由施工单位对其班组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操作规程教育、高处作业规定教育。
2、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前由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办手续。
3、施工区作业前,由施工班组长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安全员,进行排除。
4、每道施工工序开始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预估和采取措施。
5、每天班前会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6、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低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二)“三宝”防护方面
1、进入施工现场的职工要戴安全帽。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并认真检查安全带情况。
3、高处作业点的下方必须设安全网。
(三)设备安全方面
1、吊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2、吊装设备在进行吊装作业前需检查吊具的磨损情况,检查是否牢固可靠。
3、吊装时需要有专业人员进行指挥,吊装时下部严禁站人。
4、进行大构件、长距离吊装时需要计算可靠性。
5、在高空采用小型用电设备时,要将设备连接牢固,防止坠落。
(四)安全组织方面
1、保护用品要穿戴整齐,戴好安全帽,穿防滑软底鞋,绝不能穿拖鞋、硬底鞋和易滑鞋,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紧束。
2、安全带绳子牢系在坚固的结构件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体上。
3、高处作业没有挂安全带的条件时,施工负责人应为工人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
4、安全带使用中应做垂直悬挂,高挂低用较为安全,当在水平位置悬挂使用时,要防止摆动碰撞。
5、不得低挂高用,钩子必须挂在连接环上使用,防止绳被割断。
6、登高前,安全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7、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上下时手中不得拿施工用具,必须从指定的安全通道上下,不得在高空中投掷材料或工具等。不得将零星的工具、材料堆积在构件上,工作完毕要将工具、零星材料等易坠物品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施工材料、零件时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劳保用品妥善保管,损坏后及时更换。
(五)安全技术方面
1、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2、洞口作业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小于500㎜时,应采取封堵措施;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设置挡脚板。
(2)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25mm~500㎜时,应采用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盖板覆盖,盖板四周搁置应均衡,且应防止盖板移位。
(3)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500㎜~1500㎜时,应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措施,并应固定牢固。
(4)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1500mm时,应在洞口作业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3、严禁在未固定、无防护设施的构件及管道上作业或通行。
4、屋面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上作业,当无外脚手架时,应在屋檐边设置不低于1.5m高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
(2)在轻质型材等屋面上作业,应搭设临时走道板,不得在轻质型材上行走;安装轻质型材板前,应采取在梁下支设安全平网或搭设脚手架等安全防护措施。
(3)屋面施工时,厂房内施工避免交叉作业。风力较大或有降雨、积水时停止2m以上作业。进行屋面板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戴手套,进行切割作业时必须戴防护眼镜。
5、深基坑开挖前后需做好实时监测工作,严禁在基坑周围堆土,深基坑四周须采用钢管、安全网进行围护。
6、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时做内档防护,作业层脚手架满铺木板,外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作业人员上下严禁攀爬架体,应从安全通道上下。
(六)其他方面
1、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四周用安全警示带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2、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档壁。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米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3、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必须在上下两层间设置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
4、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
5、吊车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上下载人。
6、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空作业。
7、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挂梯底宽度不低于50㎝,并应有防滑装置。梯顶应搭勾牢固,梯子须分段多次与结构连接,连接必须牢固。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乡镇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责任,形成网格化监管体系。各乡镇对本辖区建筑施工工地高空作业实施属地监管;县住建局对全县范围内建筑施工工地高空作业牵头抓总,实施行业监管和指导;各企业对施工单位实施主体责任监管。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要针对高空作业进一步明确每个施工环节的具体负责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安全的监管体系。
二要狠抓监督检查。县住建局和各乡镇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范围内各个建筑施工工地的高空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监督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挂牌督办,明确具体的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隐患整改期间一律停工,坚决做到安全措施不到位不开工、安全制度不健全不施工、安全责任不落实不作业、安全隐患不排除不动工。
三要严肃责任追究。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深刻汲取近期多起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反三违”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切实将隐患消灭在萌芽和初始。对于隐患排查不及时导致发生事故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监管部门、属地乡镇、主体企业、施工单位进行责任追究,通过严厉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全县建筑施工工地安全无事故。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政府法制办,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印发
共印15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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