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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2025年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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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晋人社函〔2021305和《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发〔201959)、《临汾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办发〔201532、《关于下达2025年县级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函〔202581文件要求坚持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45人(附件4从事基层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

襄汾县户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招用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471日及以后出生);

5.持有《就业创业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3)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4)残疾高校毕业生;

5)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除大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人员)或已就业(经与社保数据、工商登记对比,当前处于就业状态的)的人员,不能报名。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714日至18工作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襄汾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人社局三楼)

四、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由襄汾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3.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下载并打印(彩色)表格,网址:http://www.chsi.com.cn1份;

4.《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5.报名条件中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提交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就业创业证》;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本人家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提交防止返贫监测系统中脱贫家庭页截图(加盖公章);残疾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有本人姓名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交所在社区出具的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6.《襄汾县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3份;

7.《襄汾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见附件23份;

8.本人近期一寸红底相片8张(背面写上姓名);

以上提供的证件及复印件均为现场查看原件、核对留存复印件。

五、招用程序

1.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襄汾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统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证件(证明)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名资格。

2.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通过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届时需本人凭身份证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科技人文等。

4.成绩公布

通过襄汾县政府门户网站对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进行公布,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录取名额最后一名出现分数相同时,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员。

5.体检

体检由襄汾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用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用人员,在襄汾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7.确定岗位

公示期满,由襄汾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派遣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按照《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发〔201959号)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三年到期后退出。

8.岗前培训合同签订

招用人员确定后,统一进行岗前培训由用人单位按照《临汾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办发〔201532文件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后正式上岗。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安置在窗口服务、后勤服务和辅助性社会管理服务等岗位,不得安置于重要岗位。人员上岗一年内,如岗位出现空缺,可择优依次递补。

六、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

对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山西省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目前2050/月)享受岗位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代扣。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注意招用报名时间,在报名前做好报名时所需就业困难认定相关工作。(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经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在社区(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申请认定类别、公示时限、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经公示无异议的,在《认定情况表》上签署意见,并将相关申请材料报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到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符合条件的,在《认定情况表》上签署意见后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本次招用的各类信息均在襄汾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用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3)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4)报名及资格审查完成后,由襄汾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通知参加考试。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57-7183962

附件:

1.襄汾县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xls

2.襄汾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docx

3.襄汾县2025年开发公益性岗位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4.襄汾县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拟招用计划.xls


襄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7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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