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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华园业主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问题的回复

202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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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华园业主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问题的回复

来信时间:202412月11

来信问题:领导您好,我从2019年5月购买清华园小区房产,3期。2022年交房,至今一直未能够办理房本,给该开发商反应联系,一直敷衍推脱,让等通知。请县领导能够关注此事。

答复时间:20241215

答复单位:襄汾县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我接到反馈问题后,立即责成专人调查了解,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经核查,清华园小区分为1期(1至6号楼)、2期(7至8号楼),未建设3期。目前1期首登已办理完结,已具备办理转移登记条件,2期首次登记未办理,不具备办理转移登记条件。目前该公司正在办理2期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待不动产首次登记所需申请材料齐全后,开发商将申请办理2期的首次登记。首次登记后,业主持该住房首次登记证书、经备案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不动产销售发票、完税凭证等申请材料与开发商一起,到县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业主办理转移登记可与开发商联络人狄**(电话:135*******)联系,如遇到困难也可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依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程》依申请登记的原则,清华园开发商首次登记办理完结后,可办理转移登记。另外,我中心只能是依申请进行登记。只要收到开发商和该业主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申请材料,即依法及时给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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