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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避免跟随大车误闯红灯问题的回复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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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避免跟随大车误闯红灯问题的回复

来信时间:202411月07

来信问题:本人在驾驶机动车通过临汾市丁村路口时,被前方正在行驶盖着篷布的大货车阻挡视线,故在观察不到红绿灯指示的情况下跟随前方大货车通过红绿灯路口,本人的车因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闯红灯),被路口电子监控抓拍,交警部门给予了处罚,但本人主观上无“闯红灯”故意、故以前方大货车遮挡而观察不到信号灯指示为由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行政处罚。

答复时间:20241113

答复单位:襄汾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答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应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便能够清楚观察前方道路及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等,避免违法行为或追尾事故。

为了避免在跟随大车时误闯红灯,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保持安全距离:在行驶过程中,尤其是经过信号灯路口时,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确保能够清晰看到交通信号灯。

2.观察路口垂直方向的信号灯:如果正前方的信号灯被遮挡,可以观察路口其他方向的信号灯,如侧面或垂直方向的信号灯,以判断当前行驶方向的信号灯状态。

3.停车等待或减速观察:如果无法判断信号灯状态,应停车等待或减速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过。这样可以避免因视线不清而误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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