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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亚太小区电梯检验标志使用复印件问题的回复

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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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亚太小区电梯检验标志使用复印件问题的回复

来信时间:202403月30

来信问题:电梯作为特种设备纳入强检范围,要求每年一检。并且国家明确规定检验标志要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物业管理的亚太高层小区电梯就存在使用复印件行为,并且使用单位仍然为上个物业名称(襄汾**服务有限公司)。这难免让人产生怀疑,存在严重的欺瞒、偷检、漏检、弄虚作假行为。恳请有关部门深入彻查此事,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答复时间:20240403

答复单位:襄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经查,来信人反映的襄汾县亚太高层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为:临汾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持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023MAO*******。该小区内共有电梯14部,均有2020年9月12日襄汾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核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使用单位:襄汾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述14部电梯均有湖南安卓特种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电梯检测报告,特种设备使用标志载明下次检验日期:2024年08月(检验)。来信人反映的电梯使用标志为复印件问题,我局已责令该公司更换为原件;来信人反映的电梯使用单位为上个物业名称(襄汾**服务有限公司)问题,2024年4月3日该公司提供情况说明称:"贵单位于2024年4月2日对我物业(临汾市**物业有限公司)特种设备电梯进行检查,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我公司在用电梯14台,均办理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于2023年9月由(湖南安卓特种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下次检验日期2024年8月。

二、关于电梯轿厢张贴使用标志复印件(必须用原件)的情况,因2023年度电梯检验使用标志原件,经常被小孩或个别人员撕毁或丢失,所以今年更换成了复印件。现将电梯使用标志复印件已全部更换使用标志原件。

三、电梯变更名称,因与前物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交接手续未完善,故未变更名称(我公司已沟通相关部门协商变更事宜,正在变更中)。"

经现场检查,该小区在用的14部电梯2023年度已通过检测,下次检验日期:2024年08月(检验)。关于使用单位未变更问题,我局将进一步督促其尽快进行变更。

上述现场核查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回复来信人,来信人表示理解并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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