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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主安装固定充电桩设备问题的回复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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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主安装固定充电桩设备问题的回复

来信时间:202402月27

来信问题:我于2019年以7万元的价格购买御景紫苑编号**地下停车位,期间物业费及车位管理费都正常按时缴纳;我于2023年9月购置比亚迪宋ev,向物业提出安装充电桩请求,物业开始答复消防及电容不够,后来又说我购买的是人防车位,不能按照充电桩。

答复时间:20240229

答复单位:襄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答复内容经同反映人和御景紫苑物业公司了解答复如下:该业主使用的车位为人防工程车位,人防工程归国家所有,业主如需在人防工程上安装固定充电桩设备,具体规定和政策请咨询人防部门,按照人防部门的政策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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