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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人优抚金发放问题的回复
来信时间:2023年05月05日
来信问题:当兵三年相关部门没有发放过军人优抚金,多次上访没有人管推三推四,希望领导明查我们军人优抚金到底装进了谁的口袋。
答复时间:2023年05月10日
答复单位:襄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答复内容:经调查,**,1997年12月入伍,2000年12月退伍,根据1994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山西省义务兵征集和优待安置条例》规定:入伍前是农业户口的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属每年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给予优待。你"1997年至2000年当兵三年地方政府未发放义务兵优待金”的问题,经南辛店乡政府和中陈村委会调查了解,当时还处于交公粮时期,你的优待金乡政府以抵扣公粮的形式进行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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