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山西襄汾县陶寺城址的考古发掘,是“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世界意义。历经3年探测,已获重大成果(见人民日报2004年1月30日有关报道)。它不仅确证了5000年中华文明及其生生不息的延续性,而且为我们托出了一个清晰可鉴的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广泛认识价值的尧及尧的时代,并以其自身长久积淀的文明印痕遂使4700年前的人文社会景观突现眼前,在强烈的视觉冲击中引发出我们对中华传统文化与古代文明的诸多现实回应与理性思考。
陶寺,位于襄汾县东南隅。这次陶寺古城址的发掘自2001年春天开始,迄至2003年秋天,已获得重大成果。3年来,共发掘面积1500余平方米,钻探面积30多万平方米。发掘位置介于襄汾县陶寺村与中梁村、宋村、沟西村、东坡沟村之间。从考古发掘中所获得的重大成果,主要是发现并确认了陶寺早期小城、宫殿区和中期大城及墓葬,从发掘出土的陶寺城址的南墙和东墙遗迹中可以作出推测和判断其城址平面为圆角长方形;发现并确认了陶寺城址中的祭祀区和宫殿核心建筑区;发现并确认了陶寺城址的中期墓葬群和大量史前珍贵文物;发现并确认了陶寺遗址中的古观象台、仓储设施和此前发现的扁壶朱书的”文字”符号、龙盘、土鼓、特磬、彩绘陶簋、玉琮、玉璧、玉佩、玉兽面、玉钺、玉戚等礼器、祭器与陪葬品;另外,还出土了一件至为宝贵的铃形青铜器——这是中原地区龙山文化中惟一的一件具有成熟造型的青铜器。
从陶寺考古发掘中获得的所有成果都具有重要价值,它们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也都是划时代的。

著名人类学家摩尔根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大抵都遵循了一个规律,即从“部落联盟”进入到“国家文明”。而酋邦制则恰恰正是这一飞跃式过渡中的中间环节,它既具有一定的部落联盟的痕迹,同时又更具有国家的特点和性质。陶寺考古发掘的重大收获和重要意义,就在于它给我们提供了这样的实物与资证。
1、城邑
城邑是伴随着部落的出现而出现的,但真正意义上的城邑的建构则是始于酋邦制社会之初的。因为城邑,特别是都邑,往往是国家形态的构件和国家文明的象征。《帝王世纪》中曰“自黄帝以上,穴居而野处”,“及至黄帝,为筑宫室,上栋下宇。”这说明,人类在进入部落时代后,就已开始筑屋而居了,但还未形成城邑。只有在进入了酋邦制社会之后,才逐渐出现了功能较为齐全的城邑。城邑的出现,一方面固然是为了聚居的需要,但另一方面更重要的还在于它是为了适应国家机器能够得以集中而正常地运作的需要才应运而生的。它具有着划时代的意义。正如恩格斯所说“在新的设防城市周围屹立着高峻的墙壁并非无故,它们的壕沟深陷为氏族制度的墓穴,而它们的城楼已经耸入文明时代了。”
陶寺城邑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同时也确实秉有这样的性质和功能。
对于一个初具国家形态的酋邦之城邑来说,其必备的要素是街区屋舍、宫殿群落、祭祀建筑、墓葬区、观象台、水井、道路和仓储设施等。所有这些,在对陶寺城址的发掘中不仅都找到了,而且其规模之大和典型性也都是超乎寻常的。尽管陶寺城址在早期、中期和晚期三个时期中是不断地发生着局部的迁徙和变更的,但还是发掘出了城址的大致范围和主要建筑物的遗迹。如中期宫殿核心建筑区的道路、壕沟、墙基、台阶、桥墩、豁口、斜坡、槽壁等,都从夯土与生土的间隔、堆积层的迭压,以及人工筑成的版块中约略显现出来,特别是从这些城址遗迹中,还可以明显地看出当时是采取了先进的仰斜式基底逆坡挡土墙式的夯筑方法,在做夯土桥墩时则又采取了先进的柱下杯形单基础的形式。从这些城址遗迹中,人们可以清楚地辨别出哪是宫殿,哪是屋舍,哪是祭坛,哪是宗教设施和观察天象的特殊建筑,哪是具有仓储功能的仓储区和分为不同阶层的墓葬区。在城址的祭祀区,人们甚至还可以清楚地看出由三道呈月牙状的夯土墙和台基组成的以观天授时功能为核心,兼有祭坛功能的大型建筑。对于陶寺早、中期宫殿核心建筑区的认识,尽管只是发掘出一条位于其北围沟边缘的北出入口的路基,但也足以证明这里就是宫殿核心建筑区的所在。
由于年代太久远了,加之即使是在尧的时代,陶寺城邑也经历了早期、中期的多次变迁、扩建和重建。在这样的情况下仍能够留下现在这样的遗迹,确实是难能可贵的。更重要的是,从这些城址遗迹中我们完全可以看出当时城邑的建筑规模和宏伟气象,特别是各种标志性建筑,如宫殿、祭坛、天象台,以及仓储区、墓葬区、街市区和道路等遗迹的出土,更说明陶寺城址在当时不仅是典型的城邑,而且是一座气势宏大的“王都”。由此可以证实,尧确实是建都平阳。陶寺距离临汾古平阳大约30公里,由于历史上行政区划和地域称谓的差异所致,我们完全可以判定陶寺城址即尧建都的地方,也即平阳之所在。
2、文字
文字,是文化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元素符号,同时也是人类文明的原创性标志和初始性记录。人类社会的真正的文化与文明,从严格的意义上说正是从文字的诞生而开始的。当然,文字本身也是随着文化与文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据传,汉字的最早发明者为仓颉,他是黄帝的史官,大概是为了记录历史才发明了文字符号吧,在我国早期的文献典籍中,如《韩非子》、《淮南子》、《史记》等,都有“仓颉作书”的记载。
虽说仓颉造字始于黄帝之时,但由于漫漫岁月的湮没,于今已很难寻觅踪迹。可幸的是,在陶寺城址的考古发掘中居然发现了迄今为止中国最为古老的文字遗迹,这就是在陶寺城址的晚期居址中所出土的一件陶扁壶上用毛笔朱书的字符。这件残破的扁壶,出土于陶寺城址内I区的灰坑H3403,在陶质扁壶的正面鼓腹部用毛笔蘸红颜色写有一个“”字,而在扁壶平直背面另有同样用毛笔蘸红颜色书写的两个字符,即“”。对于前者,可以隶定为是“文”字;对于后者,有一种观点,认为是甲骨文、金文中“”字的古写。这样一来,扁壶上的三个字符,就可以隶定为“”字和“文”字两个字。用这两个字组词,便可成为“文”,而“文”又即“明文”也。“明文”则可以解释为是记述尧的功绩与德慧,并用朱书的方式传诸于后世,弘扬于九州的。此外,另有学者比照甲骨文的字形字义,将这三个字符演绎为“建在黄土高塬(兀)上的高大的夯土城”。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这三个字符可以隶定为是“文尧”二字,其义为对尧的懿赞和尊称,因为《尚书·尧典》中说“曰稽古尧帝,曰放勋,钦明文思安安。允公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这意思就是说,尧的治国方略、淳尚道德和崇高威望,必将光照四方,必为后世钦敬。即使在尧离开帝位之后,人们也怀着崇敬之情尊其为文祖,并修建祖庙以祀其文德(见中国文物报2003年11月28日何驽文)。
不论哪一种隶定和义释,都是对尧的文治武功和懿行嘉言的肯定与颂扬。当然,这三个字符的重大意义显然并不只在于它的具体含义,而更重要的还是在于它的存在和出现。因为它的存在和出现的本身,就已经把中华文明推演到了4700年以前。还因为在任何时候,文字都总是文化与文明的最基本和最典型的表征与体现,更何况这三个字符是迄今为止考古所发现的中华民族的最早和最古老的成形的文字记录。当然,单从字符的意义上说,陶寺扁壶上的朱书文字,是还不能算做最早和最古老的,因为在它之前,从山东丁公龙山文化遗址中就已发现过更为简单的字符,甚至在距今7000至4500年的仰韶文化遗迹中也已发现过字符,如郭沫若就曾对从半坡遗址中发现的字符作过如下评说“其意义至今虽未阐明,但无疑是具有文字性质的符号,如花押或族徽之类。”但是, 陶寺字符与所有此前发现的字符相比,均具有两个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