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人大常委会
对县农业委员会工作评议整改情况的
评鉴意见
(2011年1月7日在襄汾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襄汾县人大常委会2010年市、县联动评议县农委工作实施办法》,2010年8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评议组对县农业委员会近三年来的工作进行了评议,形成了评议意见,提出了整改要求。本次会议又听取和审议了县农业委员会工作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测评。
会议认为,县农业委员会在工作评议整改期间虚心接受监督,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查找问题症结,积极寻求解决方法,对存在问题深刻反思,认真开展整改工作。按照评议小组《关于评议县农委工作评议的意见》的要求,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了《评议整改工作方案》,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部署,紧紧围绕评议提出的农民增收缓慢、新农村建设后劲不足、农业机构力量不足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深化认识,统筹安排,建立了整改工作责任制,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会议指出,县农业委员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对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要求,在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等方面,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巩固和扩大评议整改成果。
会议要求,县农业委员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精神,切实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农业和农村工作管理水平,按照省委“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先行发展”的要求,发展新农业,建设新农村,培育新农民,为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五年再造一个新襄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