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县政府实施县级粮食储备进行财政专项补贴的决议
(襄汾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襄汾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县级粮食储备进行财政专项补贴的报告》。同意县财政局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补贴资金,用于支付县级粮食储备同期贷款利息和储备粮食管理费用,并负责监督执行。
襄汾县人大常委会
二0一0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