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煤焦及非煤矿业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
公 告
为深入推进我县煤焦及非煤矿业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工作,拓宽案源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加大涉煤、涉焦、涉矿案件查处力度,强力扼制煤焦及非煤矿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高发势头,确保我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将举报方式和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款项账户公告如下:
一、举报方式
(一)来访举报。举报者可到襄汾县煤焦及非煤矿业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来访举报,专项斗争领导组将有专人负责接待,举报信息严格保密。领导组办公室地址:襄汾县委办公大楼一层县纪委1 2 4房间。
(二)来信举报。举报人将有关情况写成书面材料二 以挂号信件形式邮寄至襄汾县煤焦及非煤矿业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邮寄地址:襄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1 2 4房间。
(三)电话举报。襄汾县煤焦及非煤矿业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的举报电话为:0 3 5 7—3 6 0 3 0 7 6。
(四)邮箱举报。襄汾县煤焦及非煤矿业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举报电子邮箱地址为:xfmjffb@163.com
(五)我们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凡实名举报的,举报人有权查询查处结果。
二、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款项账户
涉煤涉焦涉矿行业人员(包括相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如有违纪违法收受财物行为,本人愿意主动上交的,可将相关款项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襄汾分行
账号:1 4 0 0 1 7 1 7 1 0 8 0 5 0 0 1 1 7 1 4
本人将相关款项交至上述账户后,请保存好回联票据或交回领导组办公室。如遇相关调查处理时,可凭此票据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特此公告
襄汾县煤焦及非煤矿业领域
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
二00八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