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建发[2008]33号
襄汾县城乡建设局
关于切实加强建设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企业,各公用行业单位:
近期,根据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组织五个专项检查组分别对我县城市排洪、建筑工程、市政设施、公用行业等方面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汇总。在此基础上,通过认真研究,明确了责任单位和督办单位,确定了具体责任人和督办人。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襄政办发(2008)148号文件精神,深刻吸取新塔矿业有限公司“9.8”尾矿库溃坝特别重大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加强我县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全力保证我县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要高度重视建设行业各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要确保企业承担起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股室承担起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要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积极主动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要从严监管,积极预防建设行业各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
要将这次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当作目前的头等大事来抓,施工现场项目部必须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必须进行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专职安全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现场监理必须加强监督检查,要在确认安全并在有效防护的情况下进行施工作业。
3、要严格程序
严格执行先停工排查整改,再申请验收复工的程序。各施工企业要积极主动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寻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编制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各建设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整改资金。各职能股室要深入工地,深入一线指导监督整改工作,一丝不苟组织验收,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真正做到横向到底,竖向到边。
4、要严格查处
对拒不整改、抵制整改的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罚款、停产整顿、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档案、暂停企业招投标准入资格、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手段,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附:
襄汾县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表
襄汾县公用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表
襄汾县城市防洪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表
襄汾县市政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表
襄汾县城乡建设局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安全隐患 排查治理 通知
报:市建设局,县委、人大、政府、政协
襄汾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08年9月28日印发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