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建发[2008]34号
襄汾县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强工作纪律维护工作秩序的通知
各股室、各单位:
根据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会议精神,为了进一步提高城建工作办事效率,规范办事程序,现就城建系统工作纪律、工作秩序作如下通知:
一、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局委会要定期研究分析工作状况,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并将全年任务、阶段任务、重点事项分解落实到局领导、承办股室(单位)头上,随时听取汇报,督查、抽查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干部和股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局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分工和交办的任务,统筹兼顾,有的放矢,突出重点,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分管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各股室要按照工作职责和全年岗位目标责任制要求,量化细化任务,分解工作责任,落实工作目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人抓、有人管,不脱节、不误事。
二、要加强依法行政的督促检查。
局委会要重点对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市容管理、公用行业等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及生命财产安全的部位、环节进行严格督办、查办。同时,对文书手续、办事程序、挂牌上岗、亮证执法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工作任务检查、举报督办落实卡制度,限期办理、纠正,不能按时完成的按奖惩制度执行。
三、要严格上下班签到制度。
为了确保工作人员在岗守岗,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签到和抽查守岗制度,机关、工地、流动岗位每天至少抽查一次,抽查情况作好文字记录并汇总。抽调到重点工程的工作人员实行工地签到,月底,签到表由分管局长签字后上报办公室。机关坚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并建立值班日记和交接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四、认真落实限时办结制度。
按照公开承诺制度的要求,建筑执法、路灯、绿化、环卫、市政、供水、供气等有关股室和单位要对工作状况、安全隐患等问题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隐患和违法现象及时处理、处置,并建立防范措施。对本股室自己未发现问题别人举报的,要对责任人进行处罚,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坚持便捷、高效的办事制度,城管、执法、供水、供热、市政等股室和单位,接到报告后30分钟到达现场及时处理,对群众举报的其他方面的问题半小时到位处理。
五、强化责任追究和督查制度。
本通知规定的内容,由总支书记李安民、副局长薛永智负责,抽调人事、党政办不定期进行督查、督办,发现重要问题,严查原因,严格追究。
二00八年九月三十日
主题词:加强纪律 维护秩序 通知 报:市建设局,县委、人大、政府、政协
送:局委会成员
襄汾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08年9月30日印发
共印50份